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党发【2018】26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下设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为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和共青团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下午,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在校团委115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校团委书记于小雷、副书记李习文以及专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随后,于小雷就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初衷与定位进行了详细阐述。会议初步讨论了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校团委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的重要抓手,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广泛开展调研,为基层团组织“画像”,为加强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出谋划策,推进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双一流”建设不懈奋斗。
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倪佳琪(校团委常委、地理科学学部团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刘芳南(校团委委员、生命科学学院团委书记)
谢羚(政府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委员:卢浩(校团委委员、总务团委书记)
冉欣(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书记)
刘广建(化学学院团委书记)
联系人:李习文(校团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