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工作要求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发挥实践育人在“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党发〔2025〕10号)要求,现就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年服务国家 强师筑梦未来
二、实践时间
2025年6月30日—9月12日
三、参与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四、目标原则
坚持思想引领。弘扬百廿优良传统,勇担时代光荣使命,把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贯穿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始终。
坚持育人实效。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知行合一、善作善成的实践能力和社会化能力,培养“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
坚持守正创新。促进实践育人紧跟时代前进与青年发展的步伐,做到应时代之变、国家所需,推动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联动。做好顶层设计,把统一要求与分类实施有机结合。加强系统谋划,提供优质资源、专业指导和必要保障,加强校院协同、校地共建,形成育人合力。
五、项目内容与类别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要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大学生“返家乡”为载体,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集中开展,以青春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寻访、志愿公益、政企实习、兼职锻炼、国际交流、创业训练、劳动教育等为主要形式。
项目类别:(附件1)
1.聚焦红色基因传承
2.聚焦青春理论宣讲
3.聚焦“五位一体”国情调研
4.聚焦铸魂强师行动
5.聚焦“青春北师志愿+”体系
6.聚焦“青年实干家计划”
7.聚焦全球胜任力培养
8.其他
六、项目类型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等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指导单位(以下简称“指导单位”),是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第一责任主体。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为落实学校重点工作部署,突出价值引领和综合素养提升,具备高水平、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社会实践项目。各指导单位可申请设立1-2个项目,经评审批准后立项为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各指导单位组织重点项目成员的遴选工作,以“揭榜挂帅”的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报名,每个项目容纳学生数量不少于30人,可有专业要求,但不能仅限于某一专业。每个项目可分成若干支队伍开展实践。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为符合学生社会实践总体要求,体现学科特色和专业赋能,具备有规划、有组织、有保障等基本条件的实践项目。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遴选推荐项目,经备案选拔后立项为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一般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数量限3-15人,以1支队伍的形式开展实践。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
未经批准或备案通过的实践项目,指导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立项为本单位自主实践项目,须对其负主体责任、自行制定管理规范并报校团委备案。该类实践项目不属于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和统筹范围。
七、工作流程
(一)规划筹备
即日起,各指导单位组建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组,工作组制定本单位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负责人、开展形式、具体流程、各类资源投入情况等,并报校团委备案。工作方案word版和盖院(系)党委章(或职能部门公章)的pdf扫描版须于5月9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xtwsjzy@bnu.edu.cn,邮件、文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5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各指导单位须面向本单位师生公布工作方案。
(二)培训辅导
为强化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团委按照“必修+选修”的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拟参与实践的学生开展培训辅导(附件3),详细安排见“青春北师”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推送。选拔立项阶段,学生参训情况将作为指导单位遴选实践项目成员的重要参考指标。实践开展前,指导单位须组织各立项队伍参与校团委开展的出征仪式,并视实际情况自主组织动员会。
(三)选拔立项
1.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
(四)实践开展
校团委为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下发立项证明、开具介绍信,为实践队伍师生购买保险、配备队旗队服等。各指导单位组织各实践队伍成立临时团支部,各实践队伍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实效,积极组织主题活动(附件5)。实践队伍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原则上实践周期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学生实际参与时长不少于32学时(含培训时长)。
(五)结项评优
校团委统一组织2025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总结答辩,为通过答辩的项目下发结项证明。校团委统一组织各类校级奖项评优(附件6),择优推荐集体和个人申报上级相关荣誉。
完成结项的重点项目,学校按照立项评审批准的金额将经费以社会实践补助形式拨至指导单位,结项等级分为特等奖(数量约占20%)、一等奖(数量约占50%)、二等奖(数量约占20%)、三等奖(数量约占10%);完成结项的一般项目,学校按照结项等级匹配经费,特等奖(数量约占10%)8000元、一等奖(数量约占20%)6000元、二等奖(数量约占50%)4000元、三等奖(数量约占20%)2000元,以社会实践补助形式拨至指导单位。各指导单位须按照规定,统筹学校拨款、单位自筹等来源经费的报销事宜(附件7)。
(六)分享孵化
鼓励优秀项目通过校院班三级团组织广泛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告白祖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广泛分享实践成果,交流总结实践经验,推出主题青春宣讲。大力支持优秀项目通过首都“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模拟政协提案大赛以及各院(系)专业概论课程、科创赛事等深入进行成果转化。
八、工作要求
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指导、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指导单位全程做好规划、组织和保障工作。
1.指导单位应积极统筹实践资源,在实践队伍组建前明确本单位资源投入情况,确保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全员知晓。各类实践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为各实践队伍提供经费支持,对接实践地(单位),开展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宣传报道、成果运用及转化等专业指导。鼓励指导单位拓宽社会实践资源与经费的筹集渠道,并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与监督机制。
2.指导单位督促各实践队伍落实安全实践要求(附件8),组织学生参与校团委开展的行前安全培训,在实践中对学生做好日常安全提醒与安全管理。各实践队伍全体学生均须签署安全责任书及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3.指导单位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高质量宣传工作,并及时向校团委投稿反馈(附件9)。
4.指导单位协助每支实践队伍配备一名全程随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无法带领实践队伍前往实践地开展实践的,须配备带队教师。指导(带队)教师须为我校在岗教师。实践项目立项后,各实践队伍不得擅自更改指导(带队)教师、增补或替换学生、更改实践时间地点,因擅自变更导致保险保障缺失等问题的,相关责任由实践队伍和个人自行承担。指导单位应进一步细化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带队)教师的任务职责、考核要点,形成机制。指导(带队)教师应与指导单位及时沟通,指导实践队伍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活动,至少开展6次指导并做好记录(附件10),随队伍结项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邮箱:xtwsjzy@bnu.edu.cn
联系电话:010-58806039
校团委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