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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的重要论述、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扩大我校学生社团影响力,特开展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专项基金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申报,负责人应为学生社团现任社长。申报社团需在2021年、2022年历次注册、年审考核中均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没有违纪违规记录,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基金申报及项目开展应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指导下进行。

  (三)鼓励各社团发挥自身特色,联合申报项目。如联合申报,需确定一个社团为主责社团,其社长为项目负责人,且配合社团不超过3个。

  

二、主题要求

  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面向校内学生社团,以服务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我校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项目设置以下主题,不限活动形式,鼓励社团设计体验性强、参与度高、服务广大同学成长需要的活动。

  (一)“青春献礼·强国有我”思想政治主题

  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激发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的热情,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主线,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开展理论宣讲、社会调研、模拟政协、参观学习、读书观影、知识竞赛、作品创作征集等活动,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

  (二)“木铎金声·弦歌不辍”校庆主题

  木铎金声,弦歌不辍;巍巍师大,历久弥新。发挥社团特色,团结青年力量,献礼母校的120周年生日,围绕挖掘母校历史、传承师大精神、学习校友榜样等主题开展校史研究、校友访谈、知识竞赛、作品创作征集、文艺汇演等活动。校庆主题优秀项目将纳入社团工作部年度校庆相关工作中。

  (三)“筑梦冰雪·同向未来”冬奥主题

  冬奥会与冬残奥会圆满落下帷幕,但冰雪运动热度不减,奥运精神仍在延续。围绕冰雪运动、科技助奥、冬奥遗产转化、冬奥服务保障工作等方面,讲好冬奥故事,发扬奥运精神,结合学校冬奥青春宣讲团等资源,开展运动体验、社会调研、作品创作征集、知识普及等活动。

  (四)“青春北师·百社飞扬”校园文化主题

  助力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建设,丰富校园生活,发挥大学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结合诚信学风、“燕归来”传统文化节、志愿精神、高雅艺术等方面,开展理论宣讲、作品创作征集、志愿服务、文艺汇演、学业辅导、生涯发展等活动。

  (五)“筚路蓝缕·薪火相传”社团史主题

  社团的历史沉淀着社团的初心和一路走来的经验,也与学校的发展、个人的成长休戚与共。结合党史、团史、校史、社团优秀人物事迹,回溯社团发展历程,绘就社团发展蓝图,开展访谈调研、文艺汇演、作品征集创作等活动。

  (六)“强健体魄·健全人格”身心健康主题

  强健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是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助力大学生生理与心理素质提升,满足广大同学全面发展的成长需要。围绕大学生身心健康,结合奥运精神、“525”心理健康节等主题,开展体育锻炼、运动知识科普、心理健康教育和科普、专题讲座、手工制作、素质拓展等活动。

  (七)自主选题

  自主拟定主题,要求健康向上,契合社团特色,把握时代方向,符合广大青年需求,关注社团长远的成长与发展。

  

三、项目申请及评审

  项目申请人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校团委110办公室)和电子版材料(bnuxtwstb@126.com),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校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将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终审,评审结果后续另行通知。

  注:110办公室材料收取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一)本项目周期为正式公布立项起至2022年11月30日,2022年暑假期间将进行中期检查。

  (二)本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经费上限为20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上限为1000元/项。“自主选题”方向项目原则上不作为重点项目。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社团先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顺利结项后,以报销形式予以发放经费。

  (三)结项要求

  1. 提交不少于5000字、配图不少于6张的结项报告,并至少在社团公众号或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公众号上推出一篇总结推送。

  2. 项目结项另需至少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成果一份,包括但不限于微视频、歌曲、调研报告、文创作品、图文志、学术文章。

  

五、其它

  1. 视各项目主题与开展情况,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择优促成社团项目与校内其它校园文化活动的交流合作,并向校内外媒体推荐优秀项目,扩大社团影响力。

  2. 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请各项目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如活动需要外出,需严格执行社团外出活动申请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琰、戚文欣

  联系电话:010-58805347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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