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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各院系级团委: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现开展基层团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11月25日至12月中旬

 

  二、开展对象
  1. 成立6个月以上(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显示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
  2. 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所有成员个人信息均为党员的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请各团支部务必在12月1日前更新完善信息,党员需将政治面貌标记正确(修改政治面貌方式见附件1),否则系统将会默认纳入。

 

  三、评价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2),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开展过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5日前,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可使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于12月1日-12月5日期间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录入星级(录入方式后续通知)。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二)院系级团委复核认定
  1. 12月13日前,院系级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2. 院系级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 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记录。院系级团委需形成一份本单位现阶段团支部情况及“对标定级”工作报告,连同各团支部自评表和工作台账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三)上级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五、工作要求
  1.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有资格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有资格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2.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3.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院系级团委应向本单位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4. 请各院系级团委于12月13日(星期二)17:00将各团支部填写的《北京师范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2022 年版)》(附件2),以及院系级团委填写的《xx学部院系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台账》(附件3)、《xx学部院系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4)电子版提交至bnuxtwzuzhibu@126.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羚 李心宇 郑修淇
  联系邮箱:010-58802178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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