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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7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于近期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条件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登记:

1.在申请注册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人数长期不足30人的;

3.学生社团负责人受到党纪、校纪或团纪处分且没有解除的;

4.年审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

5.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6.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涉及宗教文化的,具有“同民族会”“同乡会”等民族排他性质或地区排他性质的,不适宜学生健康成长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具有营利性质的,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

9.其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注:拟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初注销的学生社团无需提交注册材料,学生社团注销材料将另行通知。


二、学生社团注册材料初审

学生社团按照要求填写学生社团注册材料(附件1),提交至院系级团委社团部或业务指导单位审核。

1-1.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部院系的学生社团)

1-2.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

2.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宣传媒体平台登记备案表

3.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宣传用品登记备案表

4. 工作总结(需包含上一学期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情况、日常运营情况、经费管理情况、宣传平台运营情况、学生社团举办参与的所有活动及总结、不足之处、工作展望等)

5. 工作计划(需逐条清晰罗列本学期学生社团运行管理计划)

注:上一学年新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无需上交工作总结。

学生社团编号及学生社团名称请以《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为准,如有学生社团名称、类型等信息变更需求,请同时上交相应申请表(附件2),仅于开学前两周受理变更申请。

此外,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本次注册前将提前发放《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全员信息统计》问卷(附件3),在提交注册材料初审前,请各个学生社团务必及时向全体成员下发该问卷,要求每名现有学生社团成员在学生社团提交注册材料初审前必须完成问卷填写,否则不计入学生社团名单,换届时不具备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资格。每名学生每学年最多参与2个学生社团,超出限制数量参加学生社团,将不备案其在超出参加学生社团内的成员身份,换届时不具备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已毕业且学籍已不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前学生社团成员不必填写。


三、学生社团注册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9月7日至9月11日)

9月11日17:00前,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部院系的学生社团将完成签章认证的学生社团注册材料提交至院系级团委社团部,各院系级团委社团部工作人员对学生社团注册纸质版材料进行初审,按顺序装订好或放入同一文件夹,统一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16楼南侧一层110室,工作时间为工作日10:00—11:30、14:00—17:00)。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注册材料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自行提交。

注:材料中的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工号、签字盖章(除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签章处之外)等务必齐全,缺一不可。签章核对可参考附件1中的学生社团注册所需表格填写提示。请将材料装订或放入同一文件夹内,避免材料丢失。如有其他情况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工作人员。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即日起至9月11日)

9月11日24:00前,各院系级团委社团部工作人员将审核合格的纸质版学生社团注册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后,上传至师大云盘,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负责人提交(云盘链接:https://pan.bnu.edu.cn/l/i16mbn,在链接内相应位置上传材料,材料需签章齐全,每份材料命名为“学生社团编号+学生社团名称+材料名称”,无需打包材料)。

9月23日24:00前,若秋季学期有招新的学生社团,请务必及时向全体新招的学生社团成员再次下发《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全员信息统计》问卷,要求每名新招的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完成问卷填写,否则不计入学生社团成员名单,换届时不具备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资格。每名学生每学年最多参与2个学生社团,超出限制数量参加学生社团,将不备案其在超出参加学生社团内的成员身份,换届时不具备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资格。

9月30日24:00前,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通过邮件向各业务指导单位发送对应指导学生社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最终版成员名单,请各业务指导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及时查收并转发给对应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四、学生社团注册材料复核与反馈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审核注册材料。

注意:本学期学生社团注册成功且注册材料审核通过,方可正常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未注册成功的学生社团,参考《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执行。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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