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项目研究进度、总结前期,督促各项目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工作,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定于2025年9月进行一期项目的结项工作和二期项目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材料报送分类及要求
(一)一期结项项目:提交结项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结项报告》(见附件1),于9月17日17:00 前将《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结项报告》电子版及其他附件(如有)发送至 bnuxtwstgzb@bnu.edu.cn(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名称统一为:一期结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可于9月15日--9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十六南侧一层 110 办公室)。
(二)二期结项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2),于9月17日17:00 前将《2025 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电子版及其他附件(如有)发送至bnuxtwstgzb@bnu.edu.cn(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名称统一为:项目进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可于9月15日--9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十六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二 、材料审核
(一)一期结项项目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于9月18日--9月20日进行结项材料初审,于9月30日前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各项目提交的结项报告、答辩材料,结合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结项评审。结项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不合格的项目组,将责令改进。
(二)二期结项项目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结合进展报告内容,对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核查,并于9月20日前通过邮件反馈核查意见。对进展严重滞后或计划不合理的项目组,将约谈项目负责人,督促调整推进方案。
三、经费报销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为结项评审结果“合格”的项目提供报销(如结项评审结果“不合格”,则不予报销),报销工作将与结项工作同步进行。请于9月17日 17:00 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报销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重点项目总报销上限为 2000元/项,一般项目总报销上限为1000元/项。报销材料提交要求将在学生社团专项基金联络群中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学16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4234
联系邮箱:bnuxtwstgzb@bnu.edu.cn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