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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各院系级团委:

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选拔培养优秀团干部,校团委决定从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本科四年级学生中招聘学生兼职团干部,任期1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级团委协助做好推荐与审查工作。


一、岗位设置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3名。

(二)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兼职副部长、各中心副主任若干名。任职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青年团校)、宣传部、社团工作部,以及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青年科创服务中心、青年发展研究中心、青年体育中心、青年美育中心、青年劳育中心。各部门(中心)负责工作请参阅校团委网站组织机构部分内容。


二、应聘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面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部门(中心)兼职团干部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基本的公文写作功底。

(四)具备校级或院系级团学干部工作经历,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五)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弄虚作假等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基本待遇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与专职副书记享受同等政治待遇。

(二)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在任职期内享受基本工作津贴。

(三)任职期满后,校团委根据兼职团干部工作表现开具组织证明。


四、聘任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月9日(星期一)17:00前,应聘同学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交至校团委104室,word电子版发至xtw@bnu.edu.cn,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兼职团干部报名表。

(二)10月中上旬,校团委组织部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所有合格人员将统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笔试,随后进行面试和综合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10月中下旬,公示拟录用名单。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邮箱:xtw@bnu.edu.cn(放假期间如有问题需咨询可发送至该邮箱)

联系地址:学十六楼南侧104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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