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发挥实践育人在“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党发〔2025〕10号)要求,现就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年服务国家 强师筑梦未来
二、实践时间
2026年7月6日—9月4日
三、参与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四、目标原则
坚持思想引领。弘扬百廿优良传统,勇担时代光荣使命,把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贯穿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始终。
坚持育人实效。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知行合一、善作善成的实践能力和社会化能力,培养“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
坚持守正创新。促进实践育人紧跟时代前进与青年发展的步伐,做到应时代之变、国家所需,推动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联动。做好顶层设计,把统一要求与分类实施有机结合。加强系统谋划,提供优质资源、专业指导和必要保障,加强校院协同、校地共建,形成育人合力。
五、项目内容与类别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要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大学生“返家乡”为载体,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集中开展,充分挖掘和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新时代军史场馆、文博场馆、大国重器、基层一线等育人场景,深化定向结对互动。以青春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寻访、志愿公益、政企实习、兼职锻炼、国际交流、创业训练、劳动教育等为主要形式。
项目类别:
1.聚焦红色基因传承
2.聚焦青春理论宣讲
3.聚焦“五位一体”国情调研
4.聚焦铸魂强师行动
5.聚焦“青春北师志愿+”体系
6.聚焦“青年实干家计划”
7.聚焦全球胜任力培养
8.其他
(详见附件1)
六、项目类型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等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指导单位(以下简称“指导单位”),是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第一责任主体。2026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为落实学校重点工作部署,突出价值引领和综合素养提升,具备高水平、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社会实践项目。各指导单位可申请设立1~3个项目,经评审批准后立项为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各指导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成员的遴选工作,以“揭榜挂帅”的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报名,每个项目容纳学生数量不少于30人,可有专业要求,但不能仅限于某一院(系)。每个重点项目需设大于等于2支实践队,每支实践队参与学生数量限3~20人。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为符合学生社会实践总体要求,体现学科特色和专业赋能,具备有规划、有组织、有保障等基本条件的实践项目。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附件2)遴选推荐项目,经选拔批准后立项为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一般项目。每个项目即为1支实践队,参与学生数量限3~15人。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
备注:未经学校批准通过的实践项目,指导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立项为本单位自主实践项目,须对其负主体责任、自行制定管理规范并以备案项目形式报校团委。该类实践项目不属于2026年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统筹管理范围。
七、工作流程
(一)规划筹备
指导单位组建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组,制定本单位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负责人、开展形式、具体流程、各类资源投入情况等,并报校团委备案。工作方案Word版和加盖院(系)党委章或职能部门公章的PDF扫描版须于5月9日(星期六)17:00前发送至xtwsjzy@bnu.edu.cn,邮件、文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指导单位须面向本单位师生公布工作方案。
(二)培训辅导
为强化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团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面向拟参与实践的学生开展培训辅导(附件3),详细安排见“青春北师”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推送。学生参训情况将作为指导单位遴选实践项目成员的重要参考。实践开展前,指导单位须组织各立项实践队参与校团委开展的出征仪式,并视实际情况自主组织动员会。
(三)选拔立项
1.重点项目
阶段 |
时间 |
主体 |
工作内容 |
备注 |
项目 申报 |
5月9日 17:00前 |
指导单位 |
向校团委申请立项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xgqt.bnu.edu.cn,账号与密码同数字京师)填写提交; 填报指南见附件4 |
5月13日 17:00前 |
校团委 |
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名单 |
立项结果反馈至指导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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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招募 |
5月14日-29日17:00前 |
指导单位 校团委 |
指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方案,发布重点项目的实践方案、选拔计划; 校团委在“青春北师”微信公众号依次发布重点项目招募推文 |
指导单位需根据校团委提供的秀米模板制作招募推文,至少在发布日期前两天将排版好的推文另存至秀米账号18734396613@163.com |
报名 选拔 |
5月14日-29日 17:00前 |
学生 |
自愿报名,参与选拔 |
以各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
指导单位 |
组织选拔,确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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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填报 |
6月5日 17:00前 |
重点项目 实践队 队长 |
填报实践队详细信息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xgqt.bnu.edu.cn,账号与密码同数字京师)填写提交; 填报指南见附件4 |
指导单位 |
审核实践队详细信息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xgqt.bnu.edu.cn,账号与密码同数字京师)操作提交; 填报指南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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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公示 |
6月12日 17:00前 |
校团委 |
审核通过重点项目信息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审批,并于校团委网站公示 |
2.一般项目
阶段 |
时间 |
主体 |
工作内容 |
备注 |
项目 申报 |
5月13日 17:00前 |
指导单位 |
根据本单位工作方案,面向本单位师生发布申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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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选拔 |
5月14日-29日 17:00前 |
学生 |
向指导单位申请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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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 |
根据分配名额遴选项目并推荐至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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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填报 |
6月5日 17:00前 |
实践队队长 |
填写实践队详细信息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xgqt.bnu.edu.cn,账号与密码同数字京师)填写提交; 填报指南见附件4 |
指导单位 |
审核各实践队详细信息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xgqt.bnu.edu.cn,账号与密码同数字京师)操作提交; 填报指南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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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公示 |
6月12日 17:00前 |
校团委 |
审核通过各实践队信息,确定校级一般项目名单 |
通过共青团组织工作系统审批,并于校团委网站公示 |
(四)实践开展
校团委为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发放立项证明、开具介绍信,为实践队师生(以系统审批通过名单为准)购买保险、配备队旗队服等。各指导单位组织各实践队成立临时团支部,各实践队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实效,积极组织主题活动(附件5),按照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及时留存资料。实践队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原则上实践周期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学生实际参与时长不少于32学时(含培训时长)。
(五)结项评优
第一阶段:指导单位评审与推荐
各指导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评审会、书面评审等形式,组织本单位以实践队为单位(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结项评审。依据结项等级名额比例评选本单位拟获评一、二、三等奖实践队。同时,从拟获评一等奖实践队中,择优推荐至校级参评特等奖。各指导单位须将上述全部名单按照推荐顺序在单位内公示后,报送校团委。(详见附件6)
第二阶段:校级评审
校团委统一组织拟参评特等奖实践队评审答辩会,评审产生特等奖实践队,未获评特等奖的实践队,结项等级为一等奖。
第三阶段:公示与经费拨放
校团委网站公示所有校级社会实践队获奖等级,为完成结项的实践队统一下发结项证明,并统筹完成各类校级奖项认定(附件6),择优推荐申报上级荣誉。
完成结项的重点项目,学校按照立项评审批准的金额将经费以社会实践补助形式拨至指导单位;未完成结项的项目,其经费按比例核减,并影响下一年申报。完成结项的一般项目,学校按照结项等级匹配经费,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以社会实践补助形式拨至指导单位。各指导单位须规范统筹学校拨款、单位自筹等来源经费的使用(附件7)。
(六)分享孵化
鼓励优秀项目通过校院班三级团组织广泛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告白祖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广泛分享实践成果,交流总结实践经验,推出主题青春宣讲。大力支持优秀项目通过首都“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模拟政协提案大赛以及各院(系)专业概论课程、科创赛事等深入进行成果转化。
八、工作要求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指导、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指导单位全程做好规划、组织和保障工作。
(一)指导单位应积极统筹实践资源,在实践队组建前明确本单位资源投入和分配规则,确保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全员知晓同意。各类实践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为各实践队提供经费支持,对接实践地,开展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宣传报道、成果运用及转化等专业指导。鼓励指导单位拓宽社会实践资源与经费的筹集渠道,并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与监督机制。
(二)指导单位督促各实践队落实安全实践要求(附件8),组织学生参与校团委开展的行前安全培训,在实践中对学生做好日常安全提醒与安全管理,定期摸排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隐患感知发现机制。各实践队全体学生均须签署安全责任书及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三)指导单位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高质量宣传工作,并及时向校团委投稿反馈(附件9)。
(四)指导单位为每支实践队配备一名全程随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无法带领实践队前往实践地开展实践的,须配备带队教师。指导(带队)教师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指导单位应进一步细化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带队)教师的任务职责、考核要点,形成机制。指导(带队)教师应与指导单位及时沟通,指导实践队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活动,至少开展6次指导并做好记录(附件10),随实践队结项材料一并提交。
(五)实践项目立项通过后,不得擅自更改指导(带队)教师、增补或替换学生、更改实践时间地点,因擅自变更导致保险保障缺失等问题的,相关责任由指导单位和个人承担。社会实践评奖评优以系统审批通过名单为准,不得随意更换。
联系邮箱:xtwsjzy@bnu.edu.cn
联系电话:010-58806039
校团委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