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加强大学生艺术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学校青年美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校内外开展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艺术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演出团体艺术指导教师若干名:雪花合唱团、京剧社、北国剧社、舞蹈团、健美操协会、交响管乐团、民族室内乐团、街舞社、主持人协会、武术社、礼仪队。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熟悉青年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和艺术实践经验,能够指导艺术团开展团员选拔考核、制定训练计划、组织训练、编排节目和指导校内外演出及参加各类比赛等工作。
(四)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校团委的日常管理。
(五)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为1年,每名艺术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艺术团演出团体。
(六)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知情并同意推荐。
三、基本待遇
(一)校团委为艺术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二)艺术指导教师在任期内享受基本工作津贴。
四、聘任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应聘者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交至校团委103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至xtw@bnu.edu.cn,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艺术指导教师报名表。
(二)10月上旬,校团委青年美育中心对所有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10月中旬,校团委结合大学生艺术团日常训练和演出需求,综合考虑艺术指导教师候选人情况,对应聘者进行审议后正式聘用。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58807899
联系地址:学16楼南侧一层103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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