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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各院系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新时代共青团工作实际,通过选树青年创业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积极投身创业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青春贡献,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联合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突出时代主题。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彰显奖项评选的时代性、先进性。

2.聚焦育人功能。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和实干精神,用创业青年的先进事迹,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和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以饱满奋斗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3.坚持系统思维。将“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服务青年创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牵动作用、充分释放奖项势能,多渠道发动、全流程推进,实现评选与引领服务的系统融合。

4.确保从严从实。严格执行程序,公平公正评审,广泛吸引基层创业青年参与,充分尊重各行业各领域专业人士意见,将真正优秀的青年创业典型评选出来。


二、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创业奖”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20人,另评选“科技创新特别奖”、“乡村振兴特别奖”和“促进就业特别奖”若干。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的中国公民(校友也可申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前,年龄认定以2023年12月31日为界。

2.爱党爱国,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社团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4.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已存续三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等)。

(二)优先条件

1.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2.参与乡村振兴和公益事业,扎根深度贫困地区创业。

3.帮助和支持青年就业,招收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5.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四、推荐程序

(一)征选报名

各院系级团委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通知要求,按照程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个院系至多可推荐1人(含校友)参选“中国青年创业奖”,无符合条件人选的院系可不推荐。

(二)资格审核及选拔

校团委汇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意向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初步选拔至多1人确定为我校拟推荐意向人选。

(三)公示及上报

拟推荐人选按要求在校团委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团组织。


五、材料报送

(一)报名材料

1.申报表。报名者需填写《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申报表》(附件2),提交1份Word格式文件。

2.候选人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创业精神的展现、在关键领域取得的突破和对行业、社会、国家作出的贡献等方面情况(3000字以内,Word格式)。

3.照片。一张2寸免冠证件照(白底),两张工作照(配文字说明),工作照以文字说明命名。

4.视频。能够反映创业事迹和创业精神的视频,建议以第一人称宣讲形式录制(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

5.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PDF格式)。

(二)报送方式

请以院系为单位,通过院系公共邮箱或院系团委书记的邮箱提交报名材料,于7月16日(星期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xtw@bnu.edu.cn,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院系+中国青年创业奖”。为保证评审申报进度,过时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请予以理解。


联系人:谢羚 殷亲亲

联系邮箱:xtw@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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