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鼓舞和激励广大残疾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积极投身新时代首都发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与首都精神文明办联合打造北京榜样残疾人工作子品牌——“北京榜样·自强模范”,常态化开展选树宣传活动。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推荐我校符合条件者参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首都残疾人工作实际,聚焦增强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精神力量和精神主动,强化正向激励,突出典型引领,着力打造“北京榜样·自强模范”品牌,常态化开展选树宣传,带动全市残联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挖掘、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学榜样我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以仁爱之心、关爱之情支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我校年满18周岁,工作、学习、生活在北京的残疾人。
(二)各院系级团委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通知要求,按照程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个院系至多可推荐1人参选,无符合条件人选的院系可不推荐。推荐人选需经推荐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
(三)校团委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意向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选拔1人为我校推荐人选。
三、推荐条件
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身残志坚,自强不息。面对身体残疾和生活困难,不屈不挠,顽强拼搏,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展现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诠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
(二)胸怀大局,勇挑重担。聚焦服务“国之大者”首都实践,立足本职岗位,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服务和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牢记初心,奉献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其他残疾人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帮扶对象感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
(四)克己奉公,品德高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秩序,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在社会上树立了残疾人的良好形象。
四、申报程序
1.有意愿者,填写《北京榜样·自强模范推荐表》(附件1),提交至院系级团委进行申报。
2.院系级团委提请党委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
3.确定推荐人选后,通过院系公共邮箱或院系团委书记的邮箱提交报名材料,于4月21日(星期一)17:00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以“院系+姓名+北京榜样·自强模范申报”命名邮件,打包报送至联系邮箱xtwzzb@bnu.edu.cn。为保证评审申报进度,过时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对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读性、完整性、准确性等逐一核实和把关,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残疾人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联系人:何丹
联系邮箱:xtwzzb@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