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4年5月25日至2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共青团北京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及第二十七届主席团历次会议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全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国之大者”,做“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不懈奋斗,努力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主要任务
1. 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三届学生委员会、第二十三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和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
3. 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会、第二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程序
1. 代表名额分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经学校党委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127名(详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200名(详见附件4)。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政治面貌、年级、性别、民族比例。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2.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须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5)能够依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配合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代表义务。
3. 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按分配名额和上述条件,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由院系级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推选产生,经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成为正式代表。
4.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研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代表的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程序
1. 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由各院系推荐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24名,委员候选人31名(详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设委员32名,委员候选人40名(详见附件4)。
2. 委员候选人条件
(1)须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2)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4)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5)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6)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 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由各选举单位在当选代表中提名推选产生。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委员会、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考察后正式提名候选人,分别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委员会、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三)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院系推选的代表应准确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5),委员候选人应准确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6)。登记表经院系级团组织审核后报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审批,通过后于5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提交到学代会或研代会筹委会(具体提交地址见附件)。
按照有关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第三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由院系级党组织领导,同级团组织具体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相关组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校团委:倪佳琪 58804539
学代会事务:张子艺 15255156569 bnuxdh2024@163.com
研代会事务:薛冰洁 15138975679 5248yanjiusheng@bnu.edu.cn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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