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选拔2024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校团委2024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我校北京校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校荣校,道德品质高尚,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必备条件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或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50%(含);
5.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具备一定的党务行政工作能力;
6.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安排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于9月19日(周二)下午14: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纸质版提交至学16楼南侧一层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1142022040@bnu.edu.cn。电子邮件命名格式:2024年校团委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本人签字、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经审核录用后,获得本年度学生事务助理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不得同时接受其他类别免试研究生资格,须按照学校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按约定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院系、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须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李老师,58807909,15005901598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