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根据相关安排,现将我校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两类)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者,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工作安排
(一)征选报名与院系审核(即日起至2月中旬)
有意申评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团体向所属院系团委报名,各院系级团委按照程序进行选拔,择优推荐。每个院系最多可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两类奖项各1个(校级自强之星获奖者如有意愿参加评选,可按照所属院系申报)。无符合条件人选(集体)的院系可不推荐。
2月19日(周一)17:30前,由团委书记本人使用工作邮箱,以院系为单位将个人报名表/团体推荐表/汇总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发送至邮箱:xtw@bnu.edu.cn,邮件命名为院系+申报个人姓名/团体名+申报奖项,可另附相关证明补充材料。
(二)校内选拔及公示(2月中下旬)
校团委汇同相关单位、师生代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选拔确定我校拟推荐的个人和团体,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各院系级团委要做好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者申报。本着公平、公正、从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参评个人、团体。
(二)高度重视,指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协助相关个人/团体完成材料填报并指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完善、内容扎实可靠、成绩重点突出。
(三)把控进度,按时完成。本次推报工作为“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务必在2月19日(周一)17:30前按要求提交材料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申报。
联系人:徐娜 何丹
联系邮箱:xtw@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