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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结项成果汇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7

各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项目研究进度、总结前期,督促各项目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工作,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定于2026年9月进行一期项目的结项工作和二期项目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分类及要求

(一)一期结项项目:提交结项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结项报告》(附件1),于9月11日17:00前将附件1(电子版word)及其他材料(有显示度的项目成果至少1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歌曲、调研报告、图文志、学术文章等)、结项汇报视频(5分钟以内、带人像和PPT)发送至bnuxtwstgzb@bn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统一为:一期结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可于9月9日—9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十六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二)二期结项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于9月11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版word)及其他材料(如有)发送至bnuxtwstgzb@bn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统一为:项目进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纸质版可于9月9日—9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十六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二、材料审核

(一)一期结项项目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于9月12日—9月14日进行结项材料初审,于9月30日前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各项目提交的结项报告及答辩材料进行结项评审,不再组织线下答辩。结项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不合格的项目组,将责令改进。

(二)二期结项项目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结合进展报告内容,对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核查,并于9月15日前通过邮件反馈核查意见。对进展严重滞后或计划不合理的项目组,将约谈项目负责人,督促调整推进方案。


三、经费报销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为结项评审结果“合格”的项目提供报销(如结项评审结果“不合格”,则不予报销),各项目报销上限均为立项通知单所批复的预算金额。结项审核通过后,项目经费将由校团委划拨至各社团对应的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开展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向所属业务指导单位申请报销。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据实报销,严禁虚报、谎报等违规使用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珺婕、郭诗情

联系地址: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4234

联系邮箱:bnuxtwstgzb@bnu.edu.cn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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