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学校青年美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具大学生艺术团综合测评证明实行以下程序:
一、证明范围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参加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北京市大学生艺术节等大型赛事的,校团委根据比赛性质、所获奖项等情况,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开具相关证明。
二、工作流程
1.提交材料:学生本人将《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综合测评证明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校团委青年美育中心。
2.材料审核:校团委青年美育中心组织由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开具证明:结合审核小组意见,经校团委办公会审议,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具相关证明。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