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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成立与注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各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附件1)要求,尊重学生兴趣发展和成长成才需求,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推动学生社团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北京师范大学团委社团工作部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成立与注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成立工作

(一)学生社团成立材料初审

3月8日前,各学生社团发起人填写以下材料,并提交给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或业务指导单位,由以上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中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与注销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初步审核。

(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3)新成立学生社团拟任社长信息表

(4)业务指导单位责任书

(5)指导教师责任书

(6)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信息表

注:以上材料见附件2。

(二)学生社团成立材料复核

1. 纸质版材料提交(2月26日至3月8日)

3月8日17:00前,各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工作人员及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工作负责人将拟成立学生社团的纸质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好或放入同一文件夹,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

(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3)新成立学生社团拟任社长信息表

(4)业务指导单位责任书

(5)指导教师责任书

(6)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信息表

注:材料中的指导教师意见、教师工号、签字盖章(除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盖章处之外)等务必要全。请将材料装订或放入同一文件夹内,避免材料丢失。

2. 电子版材料提交(2月26日至3月8日)

3月8日17:00前,各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工作人员及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工作负责人将本单位的拟成立学生社团的以下材料打包上传至师大云盘,压缩包命名为“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名称”(云盘链接:https://pan.bnu.edu.cn/l/l1CAt4)。电子版材料须包含完整签章,可使用扫描版。

(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3)新成立学生社团拟任社长信息表

(4)业务指导单位责任书

(5)指导教师责任书

(6)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信息表

(7)学生社团成立答辩PPT

注:学生社团成立答辩PPT应包含学生社团成立目的、自身定位、活动规划、部门划分、发展前景、文化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每个学生社团展示时间为5分钟。

(三)学生社团成立答辩

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具体安排将在之后通知各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及业务指导单位。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对拟成立学生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结合答辩情况,将结果提交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组进行评议。


二、学生社团注销工作

3月8日前,拟注销社团负责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给院系级团委社团工作部或业务指导单位。以上单位对表格中“注销原因”栏中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情况属实,在“业务指导单位”栏签字盖章,并于3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并扫描为电子版,材料命名为“社团编号+社团名称”上传至师大云盘(云盘链接:https://pan.bnu.edu.cn/l/c1JC2W)。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对拟注销社团情况进行核实,予以注销,并将结果提交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社团工作组进行评议。

特别提示:具体工作安排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提交补充说明。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家荟、陈柯彤

联系电话:010-58804234、18811728250、17853643690

联系邮箱:bnuxtwstb2023@126.com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4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材料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