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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各院系级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青团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包括:院系级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学生社团;

共青团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十佳社长,以及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


二、评选办法

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须依据《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专项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工作进度

(一)初评阶段(11月19日—12月3日)。各相关单位初步酝酿推荐名单,参评集体及个人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申请材料后,报各院系级团委和党委审查。12月3日前,经审查盖章后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学16楼南侧一层102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twzzb@bnu.edu.cn。

(二)复核阶段(12月3日—12月中旬)。校团委组织部依据相关评选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校团委集体办公会研究审议。复核后的结果需由院系级团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再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三)公示阶段(12月中旬)。院系级团委对获评优秀集体及个人的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据学校相关评奖评优办法和名额分配情况,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集体及个人进行充分的考察酝酿,择优慎重进行审查推荐,在复核阶段如发现申报集体或个人存在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校团委将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丹 哈治同

联系电话:010-58802178

联系邮箱:xtwzzb@bnu.edu.cn

联系地址:学16楼南侧一层102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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