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有关要求,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开展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项基金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申报,负责人应为学生社团现任社长。申报学生社团需在2025年和2026年历次注册、年审考核中均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无违纪违规记录,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基金申报及项目开展应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指导下进行。
(三)鼓励各学生社团发挥自身特色,联合申报项目。如联合申报,需确定一个学生社团为主责社团,其社长为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的配合学生社团不超过3个,每个学生社团限报1项主责项目。
(四)项目具体活动须由主责学生社团主办,而非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或其他学生组织主办;活动内容应与申报主题相符,而非学生社团举办、参与的其他活动。
(五)学生社团申报项目,须举办符合主题的一个大型活动或多个小型活动。
(六)申报书项目经费预算类别须与结项报告经费决算类别基本一致,不得存在虚报、谎报等违规行为。
(七)学生社团申报项目申请时,需确保所申报活动未在其他项目中获得支持,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八)学生社团本年度有使用学生活动中心场地需求的,须申请获批社团专项基金项目。学活场地支持仅随年度专项基金项目一并审批,后续不再单独受理申请。
二、主题要求
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面向校内学生社团,以服务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项目设置以下主题,不限活动形式,鼓励学生社团设计体验性强、参与度高、服务广大同学成长的活动。
(一)“思政引领,启智润心”思想建设主题
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思想建设作为引领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引导广大师生将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学习与生活实践,鼓励社团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实效,让思政教育能够在校园中落地生根,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师筑梦,教育兴邦”尊师重教主题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依靠。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鼓励社团开展理论学习、校史宣传、教育论坛、教授讲坛、课程研讨、访谈调查等活动,帮助师大学子在教育家精神与“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引领下,刻苦学习,砥砺品格,为建设教育强国贡献青春力量。
(三)“数智赋能,素养提升”科技强国主题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为使师大学子牢记初心使命,胸怀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科技创新为强大引擎,将科研成果扎根于祖国大地,鼓励社团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实践,广泛开展科技前沿讲座、学术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科普展览、实验室开放日、科技成果转化论坛、青年科学家交流会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让广大青年学子以锐意进取的精神开拓创新,勇立时代潮头,发出属于新时代的强音,为实现科技强国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文化自信,守正创新”中华文化主题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各学生社团结合自身特色,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如技艺展示、活动体验、诗词大会、知识竞赛、晚会演出、实地研学、文化调研等形式,将传统文化与校园生活深度融合,以创新形式展现文化魅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五)“青春跃动,活力风采”校园文化主题
青年作为社会中最具活力与创造力的群体,肩负着推动社会进步、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使命。为充分展现北师大青年学子的青春风貌,营造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各社团以演出、竞赛、讲座等形式开展一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助力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建设,丰富校园生活,发挥大学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为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贡献青春力量。
(六)自选主题
自主拟定主题,要求健康向上,契合学生社团特色,把握时代方向,符合广大青年需求,关注学生社团长远的成长与发展。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一)项目支持
年度专项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支持,申请人需在《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书》(附件1)中选择拟申请项目类别,最终立项项目类别与金额将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1.重点项目:面向符合申报主题要求,前期基础扎实、活动预计影响力大、覆盖人群范围广、可持续性强的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经费支持上限为2000元/项。“自主选题”方向项目原则上不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2.一般项目:面向符合申报主题要求,基础扎实、特色鲜明、主线清晰、方案完整的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支持上限为1000元/项。
(二)经费管理
项目结项时将审核预决算的一致性,结项审核通过后,校团委将依据专家评审环节最终评定的经费预算,一次性划拨项目经费至各社团对应的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开展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向所属业务指导单位申请报销。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据实报销,严禁虚报、谎报等违规使用行为。
(三)场地支持
申请使用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开展活动的项目,在申请时需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附件2),填写场地设备预计使用清单供审核。请严格根据活动实际需求按需勾选、如实填报、合理使用,杜绝场地设备资源浪费。项目获批后,由业务指导单位于活动前申请场地设备。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审核后,由校团委社团工作部进行结算。
四、时间安排
(一) 项目申报(3月6日—3月17日)
项目申请人应于3月17日(星期二)17:00前提交附件1、附件2(如有)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5分钟PPT汇报视频。纸质版材料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word形式)和汇报视频打包一并提交至邮箱bnuxtwstgzb@bnu.edu.cn。
(二) 立项评审(拟定3月下旬)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根据申报整体情况,组织专家评委开展立项评审工作。综合评审结束后,将统一公示立项名单。
(三) 结项评审(一期结项拟定5月底;二期结项拟定10月底)
在项目申请阶段,学生社团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行选择一期/二期结项。在结项评审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生社团需按照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和结项汇报视频,展示实践成果,校团委社团工作部进行总结表彰并支持成果转化。
五、结项要求
(一)提交不少于2000字、配图不少于6张的结项报告,并至少推出1篇总结推送,向业务指导单位和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投稿。
(二)提交有显示度的项目成果至少1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歌曲、调研报告、图文志、学术文章等。
(三)提交5分钟PPT汇报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前期准备、活动实施内容、活动成果、活动影响等方面。
六、其他
视各项目主题与开展情况,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择优促成社团项目与校内其它校园文化活动的交流合作,并向校内外媒体推荐优秀项目,扩大社团影响力。
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珺婕、艾丽娅
联系地址: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4234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