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共青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各院系级团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毕业生共青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系统标注及团员情况核查

6月25日(星期三)前,毕业团支部需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100%完成所有毕业生毕业时间标记和统计工作,检查团支部所有团员情况,并对系统中的毕业生团干部进行解除职位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

全体学生团员都于2025年毕业的团支部,毕业年份直接标注为“2025年”;团支部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不统一,仅有部分学生团员于2025年毕业的,由团支部标记为“毕业时间不统一”,然后单独标记出2025年的毕业生。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应转入相应毕业年份的团支部统一管理。


(二)转接申请

7月1日前,全部“非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14日至9月30日,全部“升学”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三)审核接收

9月14日起,各院系级团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线上团支部接收新生,不得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9月14日至9月30日,转入团组织审核接收所有2025年“升学”和“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转接工作指引

转入团组织按照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所有转接申请均可由毕业学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发起。

(一)境内升学

转出:待毕业生的升学学校建立新生团组织后,毕业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转入:新生入学1个月内,各级团组织在各类线上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

注意:转出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工作单位不具备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需征询单位意见,考虑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涉密单位)

由所属团组织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点选“参军入伍”或“涉密单位”,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该团员组织关系将进入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

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优先转至居住地)。

(五)出国(境)学习

团组织关系可按要求保留在我校。但必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所属院系级团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2),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审批通过后,可申请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团支部”(组织ID:3009895),书面申请由所属院系级团委留档。学业完成后应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六)出国(境)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

按照学校学籍异动相关规定,应转接至毕业时间为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并跟随相应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送信息

1.请各院系级团委于6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在《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学社衔接基本情况统计》问卷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问卷链接为:【https://f.kdocs.cn/g/075f9Cvh】。

2.请各院系级团委于7月1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xx学部、院系2025年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至xtwzzb@bnu.edu.cn,并根据填报情况持续跟进转接工作。

(二)同步完成线下工作

毕业生的线下团员档案一般随个人档案管理和转移。如转入单位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所属院系级团委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转入单位需回复回执。各院系级团委应按照“线上线下不能相互代替”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线下工作。


联系人:高宇阳

联系电话:010-58802178

联系邮箱:xtwzzb@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