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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师党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开展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项基金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申报,负责人应为学生社团现任社长。申报学生社团需在2023年和2024年历次注册、年审考核中均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无违纪违规记录,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基金申报及项目开展应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指导下进行。

(三)鼓励各学生社团发挥自身特色,联合申报项目。如联合申报,需确定一个学生社团为主责社团,其社长为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的配合学生社团不超过3个。

(四)项目具体活动应为主责学生社团主办活动,而非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或其他学生组织主办活动;应与申报主题相符,而非学生社团举办、参与的其他活动。

(五)学生社团申报项目,须举办符合主题的一个大型活动或多个小型活动。

(六)申报书项目经费预算类别须与结项报告经费决算类别基本一致,不得存在虚报、谎报等违规行为。


二、主题要求

学生社团专项基金面向校内学生社团,以服务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项目设置以下主题,不限活动形式,鼓励学生社团设计体验性强、参与度高、服务广大同学成长的活动。

(一)“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爱国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围绕爱国主义,举办爱国主题的宣讲、比赛、研讨、宣传、实践等活动,将爱国主义精神落在实际行动上、融入日常生活中,让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在心中高高飘扬。

(二)“高举伟大旗帜,谱写京师华章”思想建设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开展理论宣讲、知识竞赛、参观学习、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等活动,帮助全校青年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三)“弘扬百廿传统,躬耕中华教坛”教育家精神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家精神,探查学校红色师范踪迹,响应“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号召,开展理论学习、校史宣传、教育论坛、教授讲坛、课程研讨、实地考察、访谈调查、教育实践等活动,帮助师大学子领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深意,培育更多优秀学子立志从教,教育报国。

(四)“延续传统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中华文化主题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中华文化底蕴深厚,根基扎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挖掘学生社团特色文化,利用多模态文化传播方式,整合文化类学生社团、学校历史资料等各方面资源,开展文化宣讲、书画赛事、文艺演出、主题晚会、手工制作等活动,满足学校师生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

(五)“彰显社团风貌,齐力筑梦青春”校园文化主题

广泛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的学生社团活动,鼓励以演出、竞赛、讲座等形式进行社团文化展示和青春风貌呈现,举办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活动,激发广大同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为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贡献青春力量。

(六)自选主题

自主拟定主题,要求健康向上,契合学生社团特色,把握时代方向,符合广大青年需求,关注学生社团长远的成长与发展。


三、时间安排

(一) 项目申报(1月21日—2月29日)

项目申请人应于2月29日17:00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 bnuxtwstb2023@126.com。经初审后,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立项答辩。

为帮助学生社团答疑解惑,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拟召开线上申报说明会。请有意申报的学生社团关注社长大群通知。

(二) 立项答辩(拟定3月初)

按照活动主题组织立项答辩。届时,各主题活动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参加答辩会,具体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答辩完成后,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公示立项名单。

(三) 中期检查(拟定6月—7月)

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进行中期报销。

(四) 结项答辩(拟定11月中旬)

学生社团按照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和相关票据,参加结项答辩,汇报实践成果,校团委社团工作部进行总结表彰并支持成果转化。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一)本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经费上限为20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上限为1000元/项。“自主选题”方向项目原则上不作为重点项目。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学生社团先行垫付活动经费、留存报销凭证,活动结束并顺利结项后,以报销形式发放经费。报销时,将审核预决算的一致性,不得存在虚报、谎报等违规行为。

(二)结项要求

1. 提交不少于5000字、配图不少于6张的结项报告,并至少在业务指导单位公众号上推出一篇总结推送,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 提交有显示度的项目成果至少1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歌曲、调研报告、图文志、学术文章。

3. 进行5-8分钟PPT汇报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前期准备、活动实施内容、活动成果、活动影响等方面。


五、其它

视各项目主题与开展情况,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将择优促成社团项目与校内其它校园文化活动的交流合作,并向校内外媒体推荐优秀项目,扩大社团影响力。

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社团工作部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歆怡、张池、秦熠阳

联系地址:学16楼南侧一层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4234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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