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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庆祝第四十个教师节,表彰深受我校本科生欢迎的先进教师典型,助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北京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拟定于2024年11月至12月间举办。本次评选活动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我校(北京校区)连续三年以上承担本科生专业教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全职在岗专任教师。

2. 近五年已获评该系列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魅力,德教双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3.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探索,取得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

4. 模范履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条例》规定的岗位职责,且依照《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5.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关心、爱护学生,深受学生的欢迎和爱戴。


三、评选名额及表彰方式

获奖教师的奖项全称为“北京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其中专业课教师8名,通识课教师2名。

授予10名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初评推荐、复评网络投票、终评展示及投票、公示4个阶段。

1. 初评推荐

各院(系)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2名候选教师。若推荐2名候选教师,则专业课教师、通识课教师各1名。

各单位团委负责提交与审核参评材料(暂未成立团委的由本单位教务负责)。

2. 复评网络投票

投票人员: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读的本科生。

投票方式: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京师团学——“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对专业课组和通识课组分别进行实名投票。

专业课组和通识课组分别计票。根据参评教师所获总票数从高到低排序,产生专业课教师16名,通识课教师4名,进入终评展示及投票环节。若出现末尾名次并列的情况,并列教师均增补进入终评展示及投票环节。

各单位只能有1名教师参加终评。若该单位专业课教师和通识课教师复评投票结果均有资格参加终评,则得票数高者获得资格,另一名额由其他单位的教师依据组别和得票数依次补进。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微信公众号将对入围终评的候选教师进行展示宣传。

3. 终评展示及投票

终评环节,候选教师现场展示,形式不限。

现场展示后,由候选教师所在单位的10名本科生代表组成学生评审团,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

根据候选教师所获总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8名专业课教师和2名通识课教师。

若出现票数并列的情况,按复评结果得票高低,取得票高者。

4. 公示

终评后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主办方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证据来源说明。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通信地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附真实姓名、学号等基本情况,写明联系电话。主办方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北京师范大学第十三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五、日程安排

1. 11月29日(星期五)前,各院(系)提交推荐教师详细资料、10名参与现场投票的本科生代表的报名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

2. 12月2日(星期一)至12月8日(星期五),网络投票。

3. 12月中旬,以适当形式组织终评展示及投票。

4. 12月下旬,举办颁奖典礼。

联系电话:

校学生会: 赵恬 18186604426

       李雅欣 18763668725

校团委:安老师(010)58805347

校团委、校学生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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