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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优秀青年师生参评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第35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各院系级团委、全校青年师生: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上级团组织的统一部署,现需推荐我校优秀青年师生代表我校参评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第35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三)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5.重点评选以下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近三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要积极选树在疫情防控、病患救治中敢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

 

  三、推荐程序
  (一)征选报名
  各院系级团委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通知要求,按照程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集体),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三类奖项每个院系可分别推荐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可推荐同一人),无符合条件人选(集体)的院系可不推荐。
  (二)资格审核及选拔
  校团委汇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意向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及考察,初步选拔确定我校拟推荐意向人选。
  (三)公示及上报
  拟推荐人选按要求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级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在征求本单位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集体)。
  (二)各院系级团委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截止于1月25日(周三)17:30,提交形式为材料电子版由团委书记本人邮箱发至xtw@bnu.edu.cn(暂时不需盖章),报名材料需分别打包并命名为姓名/集体名称+申报奖项名称。因上级单位时间要求,为保证我校评审申报进度,过时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请予以理解。
  (三)申报材料是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协助相关人选(集体)完成材料填报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事迹真实感人。

 

联系人:谢羚 李心宇
联系邮箱:xtw@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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