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深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深化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党发〔2025〕10号)要求,推动实践育人工作与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科研实践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京师特色的实践育人新载体、新模式,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时代新人强国行”首都大学生主题社会实践“四个100”交流展示活动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四个100”(100个实践育人示范共同体、100个实践育人精品项目、100个实践育人优秀团队、100个实践育人典型案例)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实践育人示范共同体
实践育人示范共同体是指高校(或院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专业优势,以“1+N”(1所高校或1个院系联合N家协同单位)方式,协同京内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企业公司、社会团体、乡村社区等多元主体,联合开展学生专业实习、科技攻关、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实践育人工作,着力打造机制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协同育人模式。共同体应体系完备、机制健全,契合学生成长成才需求,为实践育人提供场景式、浸润式、融合式空间和场域。原则上协同单位应不少于3个,共建关系不少于1年。
(二)实践育人精品项目
实践育人精品项目是指高校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平台资源优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实际,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主题打造推出的实践育人项目。项目运行周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可持续性强,工作模式可复制、经验可推广、成果可转化,被国家级或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
(三)实践育人优秀团队
实践育人优秀团队是指能够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具有创新性的基层调研、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并在促进成员成长、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实践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团队实践成果(活动事迹)获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对服务群体或实践领域产生可验证的积极影响(如调研报告被采纳、技术方案被应用等)。
(四)实践育人典型案例
实践育人典型案例是指在思想引领、专业实践、社会服务、团队培养等方面创新工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价值的工作案例。案例应客观真实,以第三人称撰写,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科学性、可推广性,能够为实践育人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内遴选与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四个100”的类别与标准,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专业优势与实践基础,积极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每类项目限推荐1项。请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应项目类别的申报表(附件1-4)及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申报表无需盖章,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党委公章)统一报送至校团委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twsjzy@bnu.edu.cn。
(二)学校评选与上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议与遴选,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我校最终推荐项目并提交至市委教育工委。
(三)成果展示与宣传。市委教育工委将对最终入选的“四个100”项目进行成果交流、宣传展示与案例编印。学校将在明年重点项目申报中对最终入选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
联系人:王婧如、高子瑜
联系电话:58806039
电子邮箱:xtwsjzy@bnu.edu.cn
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