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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表彰深受我校本科生欢迎的先进教师典型,助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生教学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拟定于2026年3月至5月间举办。本次评选活动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表彰办法

获奖教师的奖项全称为“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其中专业课组教师8名,通识课组教师2名。

授予10名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推荐范围

专业课组:我校北京校区近三学年内每学年均承担本科生专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全职在岗专任教师;

通识课组:我校北京校区近三学年内每学年均承担本科生通识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全职在岗专任教师;

近五年已获评“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推荐条件

1. 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魅力,德教双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3.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探索,取得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

4. 模范履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条例》规定的岗位职责,且依照《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北京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近三学年年度考核合格;

5.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关心、爱护学生,深受学生的欢迎和爱戴。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初评推荐、资格复核、复评网络投票、终评展示及投票、公示5个阶段。

1. 初评推荐

各院(系)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2名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师。若推荐2名候选教师,则专业课组教师、通识课组教师各1名。

各单位团委负责提交与审核参评材料(暂未成立团委的由本单位教务负责)。

  1. 2.资格复核

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教务部(研究生院)、人才人事部对参评教师进行评选资格核查,重点考察参评人的师德师风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符合评选条件者进入复评投票环节。

  1. 3.复评网络投票

投票人员: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读的本科生。

投票方式: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京师团学——“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对专业课组和通识课组分别进行实名投票。

专业课组和通识课组分别计票。根据参评教师所获总票数从高到低排序,产生专业课组教师16名,通识课组教师4名,进入终评展示及投票环节。若出现末尾名次并列的情况,并列教师均增补进入终评展示及投票环节。

各单位至多有1名教师参加终评。若该单位专业课组教师和通识课组教师复评投票结果均有资格参加终评,则得票数高者获得资格,另一名额由其他单位的教师依据组别和得票数依次补进。

  1. 4.终评展示及投票

终评环节,候选教师现场展示,形式不限。

现场展示后,由每位候选教师所在单位的10名学生代表组成学生评审团,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

根据候选教师所获总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8名专业课组教师和2名通识课组教师。

若终评出现票数并列的情况,则对复评得票结果进行比较,取得票高者。

  1. 5.公示

终评后,评选结果将于线上线下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主办方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及证据来源说明。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通信地址;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附真实姓名、学工号等基本情况,写明联系电话。主办方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北京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五、日程安排

1. 3月27日(星期五)前,各院(系)提交推荐教师详细资料、10名参与现场投票的本科生代表的报名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

2. 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五),网络投票。

3. 4月下旬,以适当形式组织终评展示及投票。


联系人及电话:

校学生会:张润心 13552772585 孙卓尔 18800192036

校团委:安利利 010-58805347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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